修武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優化投標保證金退還流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0-13 閱讀次數:572次】
各招標人(代理機構)、投標人:
為持續優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切實減輕市場主體投標壓力,依據國務院、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即日起,進一步優化進入修武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的投標保證金退還程序?,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標候選人公示期滿2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所有投標保證金。
二、中標結果公告發布后2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以外的所有中標候選人保證金。
三、成交通知書發放后,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在30日內簽訂合同并將合同相關信息上傳至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后,2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四、若在公示期內,收到相關部門質疑、投訴,涉及投標保證金將暫緩退還;若中標合同無法在法定時間內簽訂,招標人應及時將異常情況報送修武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暫緩退還保證金,未能及時報送的視為已簽訂中標合同,將在法定時限(30日)期滿后2工作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